双软认定包括:软件企业认证和软件产品认证。通过两部分认证者才能称之为双软企业,两部分享有的国家政策优惠各有不同,可以分别享有优惠。企**科技资助服务平台可为企业提供的双软认定代理服务,根据企业的需求我们提供单独的软件企业认证或软件产品认证代理服务。 一、软件企业认证的优惠: 1、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年和*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认证的优惠: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 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后,对其增值实际税负**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产品认证所需提供资料: 所需提供资料列表如下: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产品技术鉴定(软件产品评测报告); 4、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 三、软件企业认证所需提供资料: 所需提供资料列表如下: 1、上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三份加盖财务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 4、企业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提供50%企业大专以上人员的*复印件;如企业全部人员**过20人,列出企业人员名单一份(包括姓名、毕业学校、*); 5、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后一页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6、按要求提供软件销售复印件一套(3-4张)以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7、代码证号、国、地税登记证号及具体交税所名称(某区某所的形式) 特别提醒:单纯办理软件企业认证不需要进行软件评测,软件评测报告是申请软件产品认证时的材料。